《羅馬書》1章告訴我們,神的存在和公義顯明在我們裏面,使我們能明明可知。但很多人自稱爲聰明,卻反倒成了愚拙,他們不去拜造物主神,而去拜人和飛禽走獸。他們打心裏蔑視神,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爲偶像。由於世人偏離了神,偏離了宇宙一切美善和光明的源頭,我們遂被剝奪了神的形象。
《何西阿書》4章6節說:“我的民因無知而滅亡。”
人必須持守神的誡命,可人因其罪而無法靠自己的力量去守住這些誡命。神爲了救人類脫離墮落的境地,賜給了摩西《十誡》。
《出埃及記》20章3節起記載了神向摩西頒佈的十條誡命:
-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 不可爲自己雕刻偶像。
-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爲妄稱耶和華的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無罪。
- 當記念安息日,守爲聖日。
-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的地上,得以長久。
- 不可殺人。
- 不可姦淫。
- 不可偷盜。
-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仆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神的律法是不容違背的,但我們中沒有任何一個人能守住全部的律法。耶穌的所設立的道德法則的標準要遠遠高過摩西的律法。
耶穌所注重的是律法的實質,而不是律法表面的字眼,因此他要求我們遵循一個更高的道德標準。
耶穌在《馬太福音》5章21節說:“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兄弟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兄弟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在《馬太福音》5章20節裏,耶穌教導門徒說:“你們的義若不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在耶穌那個時代,法利賽人是最嚴守律法的義人,他們想通過不折不扣地遵行律法所規範的行爲,蒙神的悅納。
耶穌在《馬太福音》5章27節到30節表示:“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
“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去掉它;你只有一隻眼進入神的國,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裏。(可9:47)”
《馬太福音》5章29節和30節說:“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裏。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
一些人以爲他們已經得救,可他們的行爲卻叫他們受咒詛,他們將注定下地獄。
《馬太福音》7章21節至24節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所以,凡聽見我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6章9節和10節對哥林多教會中自認爲已蒙恩得救的人說:“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駡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針對某些基督徒,《提摩太前書》4章1節說:“聖靈明說,在後來的時候,必有人離棄真道,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這節經文顯然涉及到了那些已經撇棄信仰的基督徒。《提摩太后書》2章12節又說:“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我們若不認他,他也必不認我們。”
神是不會離開或撇棄我們的,但我們卻有著離棄他的自由意志。神所造的人不是機器人,神也不會把救恩強加在我們身上。
《希伯來書》10章26節至27節:“因爲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衆敵人的烈火。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當作平常,又褻瀆施恩的聖靈。”
《希伯來書》6章4節到8節:“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爲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就如一塊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
《路加福音》11章23節:“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
我們必須採取行動來探究、尋求、接受和順從神,證實自己愛神的唯一方式是遵從他的旨意,我們的行動應當能體現出這一點。
耶穌在《約翰福音》14章15節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假如你真正愛主,你就會通過對他的順從來證實你的愛。耶穌說,如果你不遵守他的命令,就是不愛他的表現。
很多時候,基督徒同宇宙之主之間的關係只是半心半意的。我們每個人都會進入與主之間不冷不熱的關係之中,失去對他的饑渴慕義般的尋覓和追求,這種不冷不熱的關係並非是一種中立的狀況,而實際上是人在屬靈上的一種倒退。
這就是爲什麽耶穌在《馬太福音》22章37節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耶穌在《路加福音》16章13節又指出:“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在《啓示錄》3章16節和17節裏,在神所創造萬物之上爲元首的耶穌說:“我知道你們的行爲,你也不冷也不熱;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熱。你既如溫水,也不冷也不熱,所以我必從我口中把你吐出去。”
如果你心裏不愛神的話,你就是在不知不覺地走一條與神相悖的道路。《約翰福音》1章11節十分清楚地指出:
“他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
既然世界上有那麽多的人宣稱已經接受了基督,爲什麽世風仍在日下且世人的道德光景如此可悲可歎呢?
“他們說是認識神,行事卻和他相背;本是可憎惡的,是悖逆的,在各樣善事上是可廢棄的。(多1:16)”
神將施行對人的審判,因爲他是公義的神,他不允許與他誡命相抵牾的罪惡永遠地地興風作浪,否則整個人類就會受到“玷污”。世上總會有一些無法無天的人,
但神會審判他們在今生和來世的行爲。
神對罪人的最終懲罰是叫他們淪入地獄之中,“把他丟在外邊的黑暗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太22:13)”
耶穌在《馬太福音》10章28節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裏的,正要怕他。”
那些惡者將被“丟在火爐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
(太13:42)”
《啓示錄》14章10節和11節告訴我們,凡是拜獸(敵基督)和獸像,在額上或在手上受了獸印記的人,必喝神大怒的酒,“他要在聖天使和羔羊面前,在火與硫磺之中受痛苦。他受痛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那些拜獸和獸像,受他名之印記的,
晝夜不得安寧。”
《希伯來書》10章31節說:“落在永生神的手裏,真是可怕的!”
《啓示錄》告訴我們,神將坐在白色的大寶座上施行終極的審判(20:15):“若有人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裏。”
路易斯對神的本性的解釋
我們需要懼怕神的公義。在路易斯所著的《獅子、巫師和衣櫥》這部書裏,獅子阿斯蘭意表著耶穌基督。孩子們進入了虛構出的土地——納尼爾——時,河狸們正準備讓他們去見阿斯蘭。小露茜詫異地問道:“他是個獅子,而不是個人?”河狸回答說:“是的!”露茜又問:“他是個安全的獅子嗎?”
河狸驚叫道:“安全?誰說他安全啦?他是個獅子,但他是個善良的獅子。”真正的獅子是耶穌基督,他是猶大部落的獅子。他作爲王,已“吞噬了男孩、女孩、男人、女人、國王、皇帝、城市和俗世的國度。”
爲能闡明這個道理,露茜後來會見了阿斯蘭,看見了他的腳掌,上面長著毛,顯得很柔軟。但露茜又意識到,阿斯蘭的利爪隨時都會伸出,將反對他的人撕得粉碎。
《啓示錄》裏也描繪了作爲獅子的耶穌:
“我觀看,見天開了。有一匹馬,騎在馬上的,稱爲‘誠信真實;’他審判、爭戰都按著公義。他的眼睛如火焰,他頭上戴著許多冠冕;又有寫著的名字,除了了他自己沒有人知道。他穿著濺了血的衣服;他的名稱爲‘神之道’。在天上的衆軍騎著白馬,穿著細麻衣,又白又潔,跟隨他。有利劍從他口中出來,可以擊殺列國。他必用鐵杖轄管他們,並要踹全能神烈怒的酒榨。在他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寫著說:‘萬王之王,萬主之主。’”
地獄與永生
地獄必然是一個非常令人可怖的地方,神道成肉身和死在十字架上的目的就是爲了叫我們不至於歸向地獄。地獄就如同一個火湖,凡下到地獄中的將永遠遭受痛苦與折磨。然而,地獄並不是神爲人所設立的,而是爲叛逆的光明之子和他的天使所預備的。神在十字架上親自爲我們擔當了所有的罪,使我們免受地獄的刑罰。
上帝變成了蟻垤上的螞蟻,目的是爲了警告我們:機推土機正徑直朝著蟻垤駛來,它將鏟平蟻垤。
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嚴峻事實是:我們因著自己所犯的罪而同神隔絕開了。“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3:23)”“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就連葛培裏也只是“從死裏逃生”,被耶穌基督所救,他首先就承認了這一點。
當耶穌走到施洗約翰跟前,要在約但河接受他的洗禮時,約翰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正是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流灑的寶血贖去了我們的罪,並賜給我們永生。上帝得道成肉身、降世爲人,親自來到世上承受我們的罪罰。
約翰告訴我們:“神就是愛(約一4:16)”;“愛裏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約一4:18)”。這話是千真萬確的,因爲神不希望我們懼怕他和受到折磨;但他卻希望我們能敬畏他,從而能行走在聖潔和公義之中。《箴言》28章14節說:“常存敬畏的,便爲有福;心存剛硬的,必陷在禍患裏。”
如果你今天與宇宙之主沒有建立良好的關係,或是這一關係已變得相當淡漠,你就當藉著耶穌和神建立密切的關係。
耶穌在《約翰福音》14章6節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
耶穌在《啓示錄》3章20節又說:“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裏去,我與他,
他與我一同坐席。”
《約翰福音》3章16節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耶穌在《約翰福音》11章25節對馬大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
耶穌在《約翰福音》11章41節大聲呼叫說:“拉撒路出來!”倘若耶穌不呼叫拉撒路的名字,墳墓中所有的死人都將出來。
如果你想接受耶穌基督爲你個人的救主,如果你作爲一個基督徒信心上出現了倒退但又誠心實意地想改變自己,請不妨用以下的禱文來禱告:
“主耶穌,赦免我的罪和我的惡行。主啊!感謝你在十字架上擔負了我的罪罰,用你的寶血將我洗淨。我接受你爲我的救主,將我的生命向你開啓。感謝你饒恕了我的罪孽並賜給了我永生。我祈求聖靈進到我的裏面,主宰和駕馭我的生命,通過我實現你造我所要成就的特殊使命。”
忠心祝願你能潔淨你的心靈的殿,尋找一個有堅實信仰基礎的好的教會,認真閱讀聖經和結交信徒朋友! |
懂得三位一體的神的意義是至關重要的。聖經教導說,獨一真神藉著三個不同的位格啓示出了自身,神的這三個位格是父、子、
聖靈。
下述聖經經節清楚地表明只有一位真神:“只有一位神
(提前2:5)”“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申6:4)”
以下的經文告訴了我們獨一真神的複數形式:“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象,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創1:26)
”耶和華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創3:22)”
有人把水的三種不同形式比作三位一體的神,根據他們的說法,無論水作爲液體、氣體或固體的狀態出現,其兩個氫原子和一個氧原子的組合成分是不會變的。這種比喻的缺陷就在於,神是具有生命的,他有著人的位格。作爲造物主神,他同被造存在著質的區別,他們之間有著一條不可逾越的鴻溝。神不像有些哲學所認爲的那樣,是一種非人格的力量。
認識三位一體的神的特性對於我們弄清弄懂神的救贖的觀念和意義是非常重要的。由於神沒有沾染罪,所以他才能藉著耶穌基督道成肉身、降世爲人來拯救世人脫離罪的轄制。倘若耶穌僅僅是個偉大教師或先知,他是不足以能救贖世人的,因爲教師或先知再偉大,也畢竟是人,所以免不了會沾染上原罪。如果單單是一個人獻身在十字架上,神與人之間的鴻溝是絕不可能被彌合的,我們也不可能獲取永生。換句話說,拯救不是出自人,而惟獨是出於從上面來的神。死在十字架上的人在歷史上並不少見,但只有當耶穌基督獻身在十字架上時,整個人類的罪才得到救贖。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約1:14)”這節經文描述了神變成了人的樣式來到世上。耶穌親自印證了這一點,他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約14:9)”
新紀元運動和東方哲學的追隨者們竭力辯爭道:既然人人都是神的兒子,而耶穌與天父本爲一,那麽我們每個人都具有神性,都與天父本爲一。在《約翰福音》10章30節到37節裏,耶穌明確指出,他與那些自稱爲神的人的區別是:那些人只是承受了神的道;但他是靠著行神的事來證實“父在我裏面,我也在父裏面。(約10:37-38)”耶穌所行的神迹奇事證實了他就是神的兒子,而凡夫俗子是斷然無法行出這樣的事情來的。
“你們當信我,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即或不信,也當因我所作的事信我。(約14:11)”
此外,人人都有一死,無人可以例外。《詩篇》82篇6節至7節的作者說:“我曾說,‘你們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兒子。’然而你們要死,與世人一樣;要仆倒,象王子中的一位。”很多邪教組織和新紀元運動的追隨者們相信,每個人通過達到大徹大悟的境界都有可能成爲神。可事實是:歷史上僅有一個人真正從死裏復活,他就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
路易斯在《純粹基督教》一書中對此作了很有價值意義的闡釋,他說:“耶穌要我們像天父一樣完全的命令並非是理想主義者不切實際的幻想,也不是要我們去做不可能的事,而是要叫得我們成爲能遵守這一命令的被造。他在聖經裏說過,我們都是‘神’,他是會說到做到的。如果我們一意孤行的話,神能使我們成爲最軟弱、最污穢的‘神’,成爲我們難以想象得到的最不道德的東西;如果我們願意的話,神也能使我們成爲一個光彩奪目的明鏡,在某種程度上投射出神的無限的權柄、完全和美善。這是個漫長的過程,有時要我們付出痛苦的代價,但這也是我們需要爲之奮鬥的目標。神是說話算話的。”神能使我們出污泥而不染,如同寶石那樣發出熠熠光彩。當我們接受耶穌基督時,他就會在我們身上作工,使我們轉變成新造的人。我們需要將自我毫無保留地交在神的手裏,讓他來掌管我們的人生。
聖靈就是神,他是三位一體神的第三個位格。《使徒行傳》5章3節到4節深刻地表明瞭這層關係,彼得說:“亞拿尼亞!爲什麽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哄聖靈,把田地的價銀私自留下幾分呢?田地還沒有賣,不是你自己的嗎?既賣了,價銀不是你作主嗎?你怎麽心裏起這意念呢?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可見,欺哄聖靈就等於是欺哄神,因爲神與聖靈是同爲一體的。
路易斯在《純粹基督教》進而闡釋了父、子、聖靈之間的關係。他說:“我們每個人都應在生活中活出三位一體的模式。我們都應進入這一模式,在這場舞劇中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你們知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倘若你們想取暖,就必須靠近火爐;倘若你想浸濕身子,就得下水;倘若你想得到喜樂、權柄、和平和永生,就必須貼近甚至進入擁有這一切的事物之中。這些東西不是神隨意頒發給人的獎品,它們是從神的泉源裏噴湧出來的能量和美善,你若靠近它,就能得著它,否則你就無法獲取它。一旦人與神聯爲一體,他怎能不享有永生呢?假若人遠離了神,等待著他的只能是枯竭與死亡。
我們通過信靠耶穌,就能進入與父、子、聖靈的充滿生命活力的關聯之中。“還有不多的時候,世人不再看見我,你們卻看見我;因爲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父裏面,你們在我裏面,我也在你們裏面。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也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14:19-21)”
施洗約翰論到耶穌時說:“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叫你們悔改;但那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給他提鞋也不配。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太3:11)”“但我要從父那裏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他來了,就要爲我作見證。(約15:26)”“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約14:16)” |
聖經裏有多處經文有力地證實了三位一體的神——即具有父、子、聖靈三個不同位格的神。我們以下將逐一來查考這些經節。
耶穌基督
聖經裏有許多經文把耶穌等同於神。《創世記》1章1節告訴我們,起初神創造了天地。《約翰福音》1章1節至3節說: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萬物是借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借著他造的。”
《約翰福音》1章14節:“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歌羅西書》1章13節到16節:“他救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裏;我們在愛子的國裏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象,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之先。因爲萬有都是靠他造的,無論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借著他造的,又是爲他造的。”
《約翰福音》8章58節:“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
《約翰福音》5章18節:“所以猶太人越發要殺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神爲他的父,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
我們不妨可以拿螞蟻來作比喻。假如你不是只螞蟻,但你想同螞蟻進行溝通和交流,難道最好的方式不是你變成一隻螞蟻並使用螞蟻的語言嗎?同樣,神藉著耶穌基督道成肉身,採取人的樣式來到世上,用人的語言來與我們相交並啓示出他的本性。
《約翰福音》5章39節:“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爲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
《約翰福音》14章7節:“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認識他,並且已經看見他。”
《約翰福音》10章30節至33節:“我與父原爲一。猶太人又拿起石頭要打他,耶穌對他們說:‘我從父顯出許多善事給你們看,你們是爲哪一件事拿石頭打我呢?’猶太人回答說:‘我們不是爲善事拿石頭打你,是爲你說僭妄的話;又爲你是個人,
反將自己當作神。’”
《約翰福音》3:13:“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人得永生。”
聖靈
聖靈不單單是一種權能、實質或影響力,他也是一個人,具有人的位格。他能夠說話,彰顯出自身的愛和表達自己的意願,這些都是人格的具體體現。《創世記》1章1節說:“起初神創造了天地。”“神”這個字在希伯來文裏是“艾洛希姆”,是“神”的複數形式。
《創世記》1章2節的經文說:“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
《申命記》6章4節:“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耶穌曾引用了這句話,作爲他的一條最大的誡命。每個猶太人都會同意這一點的。
在希伯來文的聖經裏,“神”(艾洛希姆)這個字是個複數形式。表達“神”的另一個希伯來字是“艾凱德”,它是一個複合的單數形式,就好比我的手有五個指頭,它們合起來形成了一個拳頭。
還有一個用來指稱“神”的希伯來字是“雅西德”,它意指神是絕對獨一的;有人或許認爲,這個字完全排斥了三位一體神的基督教教義,其實不然。因爲基督徒們相信,絕對且獨一的真神是通過父、子、聖靈的合一同工體現出來的。
聖靈的屬性:
若想弄清聖靈就是神這個觀念,我們需要來查考聖經,因爲聖經啓示我們,聖靈的屬性也就是神的屬性。
A. 永恒是神的屬性之一。《希伯來書》9章14節提到聖靈是永恒的:“何況基督借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地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
B. 神是無所不知的。《哥林多前書》2章11節說:“除了在人裏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象這樣,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大衛在《詩篇》139篇7節至10節問:“我往哪里去躲避你的靈?我往哪里逃躲避你的面?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裏;我若在陰間下榻,你也在那裏。我若展開清晨的翅膀,飛到海極居住;就是在那裏,你的手必引導我,你的右手也必扶持我。”
C. 神是無所不能的。在《路加福音》1章35節裏,我們看到至高者的權柄與聖靈是同等的。天使對馬利亞說:“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爲神的兒子。”
聖靈的作工:
聖靈的工作與屬性也就是神的工作與屬性。
上帝創世時,父、子、聖靈都積極參與這一創造。造物主神——即“艾洛希姆”,採取了複數的形式。
我們在《約翰福音》1章1節至3節中已經看到耶穌參與了神的創造。經上告訴我們:“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萬物是借著他造的;凡被造的,
沒有一樣不是借著他造的。”
保羅在《歌羅西書》1章16節提到耶穌時說:“因爲萬物都是靠他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借他造的,
又是爲他造的。”
神在《創世記》1章26節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象,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在這裏,我們看到父、子、聖靈在創造過程中都在協力同工。
在《創世記》3章22節裏,神又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這節經文再次指明了神的複數形式。
《詩篇》104篇30節告訴我們,神的創造——從小得出奇的動物到龐大的利維坦(海中的龍),都與聖靈有關。“你發出你的靈,它們便受造;你使地面更換爲新。”神藉著他的靈運行在水面上,造出了光,並把光暗分開了。
聖靈給我們帶來了生命,這是神的工作。保羅說律法的字眼叫人死,但聖靈卻叫人活。耶穌在《約翰福音》6章63節說:“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
就是生命。”
聖靈教導人神的話語。聖經說:“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因爲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語來。(彼後1:20-21)”
聖經中所提到的父、子、聖靈之間的關聯:
耶穌吩咐他的門徒要教訓萬民,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這裏所說的聖靈同聖父和聖子一樣,都具有人的位格,而不是象某些人所說的是一種類似風那樣的非人格的力量或權能。
在《哥林多後書》13章14節裏,保羅向衆聖徒問安說:“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衆人同在。”
聖靈就在教會裏作工。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2章4節至7節教導說:“恩賜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職事也有分別,主卻是一位。功用也有分別,神卻是一位,在衆人裏面運行一切的事。聖靈顯在各人的身上,是叫人得益處。”
我們看到,在教會的服事中,父、子、聖靈同心協力地一道作工。
保羅在《以弗所書》4章4節到6節說:“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衆人的父,超乎衆人之上,貫乎衆人之中,也住在衆人之內。”
聖靈就是神
《約翰福音》4章24節:(耶穌與井旁的撒瑪利亞婦女)
“神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
《使徒行傳》5章3節至4節:(聖靈就是神)“彼得說:‘亞拿尼亞!爲什麽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哄聖靈,把田地的價銀私自留下幾分呢?田地還沒有賣,不是你自己的嗎?既賣了,價銀不是你作主嗎?你怎麽心裏起這意念呢?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
《哥林多後書》3章15節至18節:
“然而直到今日,每逢誦讀摩西書的時候,帕子還在他們心上。但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里,那裏就得以自由。我們衆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象從鏡子裏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
神是自有永有的上主:
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出3:14)” |